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抢亲

发布时间:2012-04-03

   “抢亲”这个说法,听起来很不顺耳,可是,在古代是对封建礼教有力的打击。

古时候,妇女死了丈夫,年轻的也不可再嫁,违者要大祸临头。但是,人们在压的透不过气的时候,就会以各种方式进行反抗。

    “抢亲”是从“抢青”开始的。啥叫抢青呢?据传,古时候,清明日,鸿山一带乡民,为了悼念泰伯,家家做了青团子,到泰伯墓前去祭祀,祭毕把青团子供人抢食,如果都抢光为大吉大利,这就是“抢青”。

    近山村上有个寡妇,私下爱上了一个死去妻子的光棍,被村上族长知道了,认为是伤风败俗的罪人。一年清明日,族长叫人把寡妇绑在鸿山东山嘴她丈夫坟上要活埋。这时候往泰伯墓去抢青团子的一群青年,见一光棍在踱来踱去,看样子闷闷不乐,心事重重。大家上前一问,知道了原因,众人一时心火,像一群野牛一样,一道冲到东山嘴,搭族长争执,那时,梁鸿闻声赶来劝住经光棍诉说苦衷,梁鸿就问寡妇愿意不愿意,年轻寡妇涨红了脸,很难为情地点了点头。梁鸿就对族长说:“孤行者犯法,两愿者可亲。这一对男女都是单身,既然愿意结姻缘,有啥罪呢?”众人不管族长争辩,七手八脚地帮光棍脱下外衣,兜在身穿孝服的寡妇头上。于是,光棍背了媳妇回家去成亲了,这就叫 “抢亲”。

    从此,凡是光棍或无钱娶妻的青年,若与寡妇相爱或者从小订亲得,男方家里穷,无钱娶妻过门的,只要男女双方同意,就可约在清明节场,进行抢亲结婚。

以后,逐步发展“庙会抢亲”的风俗,流传到无锡太湖一带。